目录:咨询服务发布时间:2017-07-31 16:53:16点击率:
商会
协助政府职能部门解决相关纠纷
东莞市湖北商会扎扎实实在为会员提供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的基础上,侧重于对会员企业相关的法律问题、湖北籍在莞务工人员群体在东莞地域所属于企业里工作中所出现的克扣、拖欠工资现象,采取成立劳资问题协调小组,形成区域联络员机制,加大走访、调研力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等举措,巧解了当地少数企业出现的劳资纠纷问题。
东莞市湖北商会劳资纠纷问题协调小组于2014年成立。成立一年来,商会通过走访调研、听取反馈、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从三个方面着手,探索出了一套解决企业劳资纠纷问题的机制。
其具体做法是:
一、充分发挥商会企业家的作用,形成区域联络员机制。商会充分发挥带头企业示范作用。在东莞28个镇、4个区(东莞、南城、莞城、万江)、3个市直单位(虎门港、松山湖、生态园)等地区各推举一至两名在该地区有较大影响力的商会执、常委担任劳资问题联络员。通过“六个到位”来协调处理各区域内的劳资纠纷问题。一是宣传到位;二是联系到位,不定期的与各企业法人或经理人进行沟通,宣传新《劳动法》;三是示范到位;四是信息掌握到位,加大走访力度;五是信息反馈到位,对存在欠薪隐患或出现财务问题的企业,协助制定解决方案;六是支持到位。
二、加大走访、调研力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一方面商会积极开展“访企业、访员工”的双走访活动。通过督促指导访企业,与企业负责人深入沟通,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工资支付情况。用事实案例给企业负责人作深入浅出的指导,督促企业做好员工工资发放工作;通过深入企业访问工人,探询工资支付规则、支付比例及支付计划等情况,预测薪资风险。同时提醒员工,如遇劳资纠纷时,可向商会寻求帮助、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避免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共识。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活动,商会企业家达成了一个共识——“企业家的利益固然重要,但员工才是企业真正的主人,他们的权益更需要维护;对于不遵守新《劳动法》相关规定的,罔顾员工权利与利益的企业,商会企业不予其进行任何商业合作。”
“商会劳资纠纷协调小组”成立几年来,先后举办了新《劳动法》等集体宣讲活动4次;企业家劳资问题专题座谈会2次;协调会30余次,组织开展“双走访”活动4次,联络员走访企业600余人次。协调小组成立几年来,商会会员企业没有发生过群体性的劳资纠纷事件,得到了东莞市委、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的广泛认可。
东莞市湖北商会在做好上述工作的基础上,于2017年3月4日协同东莞市工商联、樟木头镇工商联办公室、派出所、统战部门,较好地处理了东莞市湖北商会执行会长单位(谭义满)“广东新吉欣实业有限公司(该企业位于黄江、樟木头交界处”一起由正常辞退员工而差点酿成血案的事件:该公司招聘一名厨师,因其不适应该工作岗位且在试用期未满过程中,公司正常提出辞退,并按其出勤天数、试用期工资全额发放。但该员工家属张罗一帮“社会闲杂人员”携带刀棒器具到广东新吉欣实业有限公司滋事行凶,经报案后警方调解未果,被辞退方家属执意闹事。东莞市湖北商会闻讯则与东莞市工商联、樟木头工商联办公室、统战部门、派出所出面协调双方,双方自愿达成共识,较好的避免了行事刑事案件的发生。
东莞市湖北商会
2017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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